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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 年臺北市原住民族學生語言競賽

10 月 12 日裁判會議補看

點選章節可跳轉觀看。字幕含待校對內容,請搭配原音理解;規則以會後確認及正式通知為準。

10.12 會議重點 · 10.13 更新

裁判上場前,先掌握這些事

依工作情境整理。選擇主題即可閱讀,點選「看這段說明」可回到影片對照。

會後確認

只能對自己隊伍申訴,不能針對對方。

10 月 13 日已向語發確認。影片中較早的討論,請以這項確認結果為準。

01
會中說明

每一題,照這個順序進行

場控跟隨主審口令;判定與計分完成後,才進入下一題。

  1. 「公布答案」

    學生完成作答後,由主審下口令,場控顯示系統答案。

  2. 「請裁判舉牌」

    裁判舉出對/錯牌。場控先等待,不搶先計分。

  3. 宣告「正確」或「錯誤」

    主審確認舉牌後宣判,場控依判定加分或不加分。

  4. 「下一題」

    確認計分完成,主審再下口令,場控切換題目。

簡報第 2–5、14 頁
02
會中說明/原簡報

四種題型,各有作答時間

使用 2026 年版學習詞表及 500 句。每隊 40 題,每類 10 題,每題 5 分。

看圖卡,說族語單詞
3 秒
看中文,寫族語單詞
6 秒
聽中文,說族語詞句
12 秒
聽族語,選族語詞句
6 秒
  • 第三題型涉及句子;第四題型須理解語意與選項,不能只抓關鍵字。
  • 賽前試播題目,確認各場音量與收聽狀況。
  • 會中說明首輪採淘汰制;實際對戰與晉級路徑,以最後公布的賽程表為準。
同分時怎麼處理?

原簡報列「聽族語選族語」驟死延長賽,作答 6 秒。各隊每輪依序一題,直到分出勝負。會中僅簡短帶過此項。

簡報第 8–12 頁;同分第 15–16 頁
03
會中說明

看系統倒數,分清改答與超時

  • 0 秒才開口,不計分。以競賽系統畫面的倒數為依據。
  • 改答須在作答時間內。超時後的修正,不直接取代原答。
  • 句子答案仍有語別裁判裁量。不同表達、簡答、完整句與發音差異,需有共同標準;不能解讀成「說到關鍵字就一律算對」。
後段問答還提醒了什麼?

各場應在賽前對齊句子及發音裁量,並於領隊會議說明,避免同樣回答在不同場出現不同認定。會中有人建議加上「時間到」口令,但尚未形成正式新增口令。

04
申訴對象已確認

申訴限自己隊伍,依情況分流

比賽當下的爭議

如作答時間或答案判定,由指導老師依程序提出。

主審暫停該場 → 調閱錄影 → 依申訴程序處理。

其他申訴

原簡報列:於比賽結束後 10 分鐘內提出。

請與當場暫停、即時處理的流程分開理解。

申評小組由誰組成?

原簡報列五人,有利害關係者應迴避:

  • 大會裁判長 1 人。
  • 同語別、且非被申訴場次的族語裁判 2 人。
  • 主辦單位代表、協辦單位代表各 1 人。
即時申訴前,要先備妥什麼?

確認錄影可立即調閱、申評人員到位,以及調閱窗口、處理地點、暫停與恢復比賽的通知方式。

簡報第 17–20 頁;對象依 10/13 會後確認
05
會中說明

現場分工、記分與集合

  • 系統異常,先保存紀錄。由主審與場控確認,重新啟動後恢復原分數與題數,不從零分重算。另安排人工記錄,賽後交叉核對。
  • 留意場外提示。尤其選擇題的手勢暗示;爭議循申訴程序處理。
  • 賽程異動依正式公告。棄賽可能需要重新召集領隊、調整抽籤與出賽時間。
裁判長、主審與集合安排

會中推舉裁判長並鼓掌通過,也說明三位主審及語別裁判安排。姓名與分工請以正式名單為準。

10 月 17 日安排提及上午 9 點、第三會議室及開幕後到「415」集合;確切時間與教室名稱請對照正式通知。賽前提供賽程表,由工作人員引導到比賽教室。

06
仍待確認

賽前還需要統一的事項

以下尚不能當作定案規則,請依承辦單位後續通知與正式分工表確認。

申訴次數與權利
每輪/每場如何計算,成功是否保留、失敗扣一次或收回全部權利。確認窗口:承辦單位
0 秒與改答的界線
開口、完成回答的截止點,以及主動改答與要求重複的差別。確認窗口:裁判長、主審
句子與發音標準
完整句、簡答、不同答法及發音差異,各場採一致標準。確認窗口:語別裁判、裁判長
申訴現場作業
即時調閱錄影、申評人員到位,及暫停與恢復比賽的口令。確認窗口:場控、錄影及承辦人員
正式名單與集合
裁判長、三位主審的姓名與分工;第三會議室、415 教室及集合時間。確認窗口:承辦單位